关于举办第十六届黑龙江、第十三届全国大学生冰雕艺术设计创作大赛的通知


时间: 来源: 作者: 点击: 次 (责任编辑:)

 

 

 

 

附件1
黑龙江省第十六届大学生
冰雕艺术设计创作比赛方案
(试行)
    为规范赛事组织管理,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参与冰雕创作的热情,使得冰雕比赛顺利开展,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办单位
    黑龙江省教育厅
二、承办单位
哈尔滨冰灯艺术博览中心
黑龙江省艺术设计协会
三、协办单位
    黑龙江省教育学院
四、活动主题
   “冰雕艺术的新时代特征”
五、参赛对象
    省内普通高校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
    六、奖项设置
1、创作类
组合大冰:一等奖 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
普 通 冰:一等奖3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
2、制作类
组合大冰:一等奖1名; 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
普 通 冰:一等奖3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
最佳工艺奖、最佳创意奖各1名;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一等奖根据作品完成质量设置,如质量不高一等奖可空缺。组合大冰一等奖省教育厅将认定为“黑龙江省艺术教育优秀实践教学成果”,普通冰一等奖教育厅将认定为“黑龙江省艺术教育实践教学成果”。各奖项获得者由主办单位颁发获奖证书。
    七、评审标准
    (一)选题与立意(20分)
    1.作品选题符合活动主题;
    2.作品选题具有一定的时代文化特征;
    3.作品选题能够展现积极向上的文化的内涵。
    (二)创意与创新(20分)
    1.作品设计的创新程度;
    2.作品整体构思巧妙程度;
    3.作品对主题的体现程度。
(三)技能与技巧(20分)
    1.使用工具的能力和熟练程度;
    2.对原料冰雕特征的展示程度;
    3.实现设计主题的创意程度。
(四)艺术表现力(20分)
    1.作品的艺术感染力;
    2.作品对冰雕艺术的展示程度;
    3.作品实际视觉效果。
(五)风尚与纪律(20分)
1.服从组委会的工作调度及指挥;
2.积极完成参赛作品;
3.严格遵守安全及纪律规定;
4.良好展现当代大学生精神风貌。
    八、参赛要求
    1.以学校为单位报名参加比赛,组合大冰雕由10人组成一队,其中指导教师2人,学生8人;普通冰雕每支队伍由5人组成,其中指导教师1人,学生4人。
3.普通冰:(宽)1.5米×(高)2米×(厚)0.5米
4.组合大冰:(宽)4.5米×(高)2米×(厚)0.5米
5.具体细节要求以组委会现场说明为准。
    4.各参赛代表队需在规定时间完成该类别作品并进行全方位艺术处理,不能使用颜色及非常规方式处理,不得在冰雕塑成品内使用辅助支撑架,作品周围1米范围内不得残留废雪。
5.作品制作时段原则为每日8:00--17:00,参赛队伍需提前一天到达比赛区。参赛队伍专用工具自备,辅助工具梯、架、锹等工具由组委会配备。
九、全国赛选拔
组委会将从第十六届黑龙江省大学生冰雕艺术设计大赛中选拔优秀作品参加第十三届全国大学生冰雕艺术设计创作大赛。
大赛组委会对比赛规则和比赛成绩有最终解释权。

 

 

   

 

点击下载附件: 第十三届全国大学生冰雕艺术设计创作赛报名表

 

 

 


上一篇:关于举办“改革开放40周年.黑龙江艺术设计界百名杰出人物”征选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