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松北灌排体系改扩建及水生态环境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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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松北灌排体系改扩建及水生态环境建设工程
哈尔滨北国水城识别系统设计方案
征集公告
 
哈尔滨“北国水城”面向全国公开征集包括主题口号、主题歌(乐)曲、图形标志、吉祥物在内的识别系统设计方案。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背景:
松北灌排体系改扩建及水生态环境建设工程项目,是根据水利部要求编制的《哈尔滨市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规划》三个主要项目之一,是按照黑龙江省委、省政府“以水富民、以水兴业、造福龙江”要求规划建设的“北国滨水名城”项目,是哈尔滨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确定的“北跃、南拓、中兴、强县”发展战略中的“北跃”重点项目之一,又称“北国水城”建设项目。项目将在肇东界以东、松花江以北、呼兰河以西、肇兰新河以南区域,包括松北区大部和呼兰利民开发区在内的约578平方公里的规划区域内,充分利用松花江天然丰富的水资源和现有河、渠、沟、泡、湿地等水系,通过人工开挖、疏通河道等措施,引水入区,建设“二纵、四横、十八湖”,形成 146公里的水系网络布局,打造“水清、岸绿、景美、游畅”的“松江湿地、北国水城”新景观。项目主要建设18处湖泊、8座铁路桥、78座公路桥、68座步行桥、5座渡槽、5座泵站、14座节制闸,形成水面26平方公里。工程总投资340亿元,分为两期实施:第一期为2010年至2012年底,第二期为2013年至2019年。
 
二、主办单位:
主 办:哈尔滨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承 办:哈尔滨北国水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三、应征作品总体要求:
1、符合北国水城的基本内涵、价值诉求、功能定位、地域特征和发展理念;寓意明晰,象征性强,力求体现北国特定的水文化意蕴。
2、应征作品的风格、形式不限,但必须为原创,无抄袭行为和模仿痕迹,此前从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或为人所知。
3、应征作品不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或者其他任何国家、地区的徽标和口号雷同或者近似;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威胁国家间睦邻友好关系以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的内容。
4、应征作品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四、征集内容及要求:
1、主题口号
要求最多不超过16个中文字,重点突出,特色鲜明,文字简练、合辙压韵,朗朗上口,具有音韵美感,便于英译、俄译。
2、主题歌(乐)曲
要求歌词简明易记、形象生动,曲谱音乐元素纯粹、时尚,旋律优美,富有激情,洋溢生命张力和时空穿透力,适于传唱与流行。
3、图形标志
要求创意和设计语言符合标识造型审美特性,具有个性鲜明的精神气质与文化内涵,图案简约流畅、语意贴切,色彩大气醒目,具有现代感与国际性;视觉冲击力强,易于识别、记忆、传播、推广,并且具有平面、立体以及通过不同材质表现的延展性。
4、吉祥物
要求富于地域特色与时代特征,亲切祥和、灵动可爱,充满节日气氛,能够满足不同材质制作要求,以人物、动物、植物形态表现均可。
 
五、评选方式:
由主办方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经初评、复评,分别评出入围作品、优秀作品在媒体上发布,由公众通过网络或书面参与投票;评审委员会综合群众评议结果进行终评,确定优秀(获奖)作品、中标作品。
评审结果经主办方报请有关领导机构审定后,于2011年7月上旬在发布征集公告的媒体公布。
 
六、奖励办法:
1、主题口号奖项设置
设一等奖(当选作品)1件,奖励人民币10,0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和纪念品;二等奖2件,每件奖励人民币5,0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和纪念品;三等奖3件,每件奖励人民币1,0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和纪念品;入围作品若干件,每件颁发纪念证书和纪念品。
2、主题歌(乐)曲奖项设置
一等奖(当选作品)1件,奖励人民币50,0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和纪念品;二等奖2件,每件奖励人民币20,0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和纪念品;三等奖3件,每件奖励人民币1,00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和纪念品;入围作品若干件,每件颁发纪念证书和纪念品。
3、图形标志和吉祥物奖项设置
各设一等奖(当选作品)1件,奖励人民币30,0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和纪念品;二等奖2件,每件奖励人民币10,0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和纪念品;三等奖3件,每件奖励人民币5,0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和纪念品;入围作品若干件,每件颁发纪念证书和纪念品。
4、应征作品获奖者将有可能获邀参与主办方举办的主题旅游活动。
以上奖项不可兼得,获奖者只按最高一项奖金和证书领取。奖金均为税前,获得奖金者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自行纳税。
 
七、征集范围:
国内外专业文化、艺术、设计机构及人士,院校师生及爱好者。
 
八、征集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2011年5月16日止(以电子邮件发出时间或寄出地邮戳为准)
 
九、应征作品提交方式:
1、主题口号提交方式
A4纸,二号黑体字打印稿,附在《作品应征登记表》后面并以邮寄方式投稿,另需将DOC格式数字文件以邮件方式提交。
数字文件格式要求:统一以WORD制作的DOC文件,文件名称为投稿作品类别+投稿人姓名。文件名称范例:口号-投稿人姓名.doc。
2、主题歌(乐)曲提交方式
包括歌词、曲谱、配器的打印稿,以及完整体现演出效果的光盘,附在《作品应征登记表》后面并以邮寄方式投稿。同时将数字稿件以附件形式发送到投稿专用邮箱。文件名称范例:主题歌曲-投稿人姓名.mp3。
3、图形标志和吉祥物提交方式
包括黑白标准设计图(坐标图)、平面及三维彩色效果图,标明比例及标准色,吉祥物应包含基本形象及动画延伸设计,以及300字以内设计阐释,以A4幅面彩喷纸打印,并附矢量格式数字文件光盘,附在《作品应征登记表》后面并以邮寄方式投稿。同时将数字稿件以附件形式发送到投稿专用邮箱。文件名称范例:标志-投稿人姓名.jpg或吉祥物-投稿人姓名.jpg。
4、所有应征作者须填报《应征作品登记表》与作品一并以书面文件和数字文件两种方式提交,标明“北国水城应征作品”,作者信息请勿注明在应征作品上。来稿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5、图形标志可同时登录http://water.visionunion.com,在线提交。
 
十、版权归属:
全部当选作品和获奖作品除作品署名权归创作者所有外,其他知识产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对应征作品进行修改、完善的权利。主办方有权决定入围作品的使用时间、使用场合、使用方式。除依照公告相关条款进行相应奖励外,不再支付给应征作者任何费用。
 
十一、声明事项:
凡寄送作品参与本项活动的应征者均视为已明确知晓并遵守本公告中的规则与约定。应征单位及个人在应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除根据本征集公告的有关条款向有关应征者进行奖励外,应征者不得在任何时候以任何方式主张分享因其应征作品的利用所带来的利润或其他利益。主办方对征集活动保有最终解释权。
 
十二、联系方式:
收件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通达街458号2F北国水城文化传播
收 件 人:哈尔滨北国水城识别系统征集活动办公室 收
    编:150076
联系电话:0451-82931717 0451-82931919
在线咨询QQ:1789472647
投稿邮箱:bgsc2011@vip.163.com
注:以电子邮件投递的数字稿件,请以附件形式发送。
十三、合作媒体:
视觉同盟    站酷
黑龙江日报 哈尔滨日报   新晚报 生活报
 
 
哈尔滨北国水城识别系统征集活动办公室
2011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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