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黑龙江服装设计新星”奖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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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黑龙江服装设计新星”奖评定的通知

 

省内各有关服装设计院校:

为鼓励我省服装院校服装设计专业在校生努力学习,提高他们的服装设计水平,奖励在校服装设计专业成绩优秀者,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培养高、精、尖的服装设计人才,经黑龙江省服装设计师协会、一届一次常委会研究决定自2012年起设立“黑龙江服装设计新星”奖,现将有关评审条例公布如下:

一、黑龙江省内各大院校在校就读的服装艺术设计专业学生均可申请。

二、每个院校各系、有关服装艺术设计专业的学生,在各院校组织推荐、申报(特殊情况,学生可自行申报)。

三、各院校将申报的学生成绩应为,服装艺术设计专业课(不含文化课)成绩突出者。

四、各院校将登记表上交评审委员会后,由省服装设计师协会秘书处按评定标准审核,最后确定“2012黑龙江服装设计新星奖”人员名单。

五、申请材料内容包括:1、申报表;2、在校专业业绩;3、服装设计作品(每人1幅、电脑打印、手绘、照片均可、不小于A4)、报名者需提供11寸免冠照片1张。4、社会专业活动(参考)

请各院校的服装设计系,有关服装艺术设计专业接到此文后,积极组织此项活动,并进行初评,最后报到“2012黑龙江服装设计新星”服装设计协会秘书处进行终评。凡经评审获奖者,需交纳活动组织,评审、证书费100元。

 

本次评审活动凡参加者均将申报表,作品以电子版形式发至组委会指定邮箱。

六、 申报时间20121025日——20121125

评审时间20121126

评审结果及颁证时间20121130

评委会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兴大道9号(黑龙江省服装设计师协会秘书处)

联系电话0451——84892561  18746044884

  QQ:894703701

申报表下载网址:

                      /uploads/soft/1_121023162207.doc

                     

 

 

 

 

黑 龙 江 省 服 装 设 计 师 协 会

                 0一二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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